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房建工程(服务区含加油站)
澄清修改(一)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第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F3标段:******9(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94937元)元;F4标段:******(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18004元)元
二、本项目第 5 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1节 招标工程量“编制说明”及第2节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3.5 分包”修改如下: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加油站安装部分以外的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主体土建部分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加油站安装部分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不低于叁级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四、原招标文件第 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三)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第9项 水泵、水箱: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品牌4 | 品牌5 | 品牌6 | 品牌7 | 品牌8 | 品牌9 |
|
9 | 水泵、水箱 | 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合格 | 上海凯泉 | 上海威派格 | 青岛三利 | 上海杜科 |
|
|
|
|
|
|
现修改为: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品牌4 | 品牌5 | 品牌6 | 品牌7 | 品牌8 | 品牌9 |
|
9 | 水泵、水箱 | 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 合格 | 上海凯泉 | 上海威派格 | 青岛三利 | 上海杜科 | 南方智水 |
|
|
|
|
|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第3项修改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3 | 分包 | 3.5.2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加油站安装部分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不低于叁级石油化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
|
五、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本澄清修改公告附件下载最新的“2025.1.26澄清修改版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附件。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房建工程(服务区含加油站)(招标编号:E************002 )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