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光热机组全厂电气系统整体调试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光热机组全厂电气系统整体调试技术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电建共和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光热机组全厂电气系统整体调试技术服务
1.2 采购人: ******有限公司
1.3 釆购机构:******办公室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中电建共和10******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使全厂电气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完成考核试运行并达标所需的全部调试工作;涵盖除除全厂单体调试外,全厂所有与电气专业有关的分系统及整体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机组及公用系统的电气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试验,以及渉网试验、性能试验、达标投产考核、运行优化时的配合调试,调试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整个服务过程中所有与电气专业有关的调试工作及调试配合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单体调试验收工作。投标方应对各参加调试单位与电气专业有关的调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尤其对结合部的工作,要检查其完整性、系统性、可靠性,防止执行规程的不一致性。配合试运行阶段的工作,指导各承包商单体/分系统调试,并组织相关协调会议,整理记录文件,保证本项目调试程序、数据完整性、统一性。并对整个项目电气专业的调试质量负责。
调试实施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程、标准、规范和主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系统及整体启动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及相关配合工作。
2.2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使全厂工艺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完成考核试运行并达标投产结束。
2.3建设地点: 共和县城西南部约15km处的塔拉滩上规划的青海省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
2.4质量要求: 调试实施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程、标准、规范和主合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系统及整体启动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及相关配合工作。
2.5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供热、火灾、水灾等四类事故;杜绝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电源类调试贰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 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业绩要求:分包商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电气分系统调试合同业绩1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 信誉要求: 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 中级工程师或二级建造师 证书。项目经理近 5年(2020年12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 1个电气分系统调试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6) 其他要求: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6年1月 6 日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A)响应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 21日 (北京时间),分包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分包商在线进行操作。分包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分包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1(B)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C座6F。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分包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分包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颐杰鸿泰大厦
邮编: 266100
联系人:赵虎
电话: ******
电子邮箱:******
******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颐杰鸿泰大厦
邮编:266100
联系人:赵虎
电话:0532-******
电子邮箱: ******
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办公室
电话:0532-******
电子邮箱:******
11 纪检监督机构
分************办公室(0532-******)提出投诉。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