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
办公家具询比采购公告
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办公家具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
1.2 采购方案编号:ZJSL-RCGS-BGJJ-XJCG-202511。
1.3 采购人:******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市财政出资20%******有限公司出资80%。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总长约10.9公里,其中鄞城大道段布设于道路南侧防护绿带内,接入规划220KV张俞变,明辉路段(鄞城大道-绕城高速)布设于道路西侧规划绿带内、绕城高速段(明辉路-下应南路)布设于高速南侧防护绿化带内,下应南路段(绕城高速~鄞州大道)布设于下应南路西侧规划绿带内,接入鄞州大道~福庆路综合管廊。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办公家具。
2.2 交货期: 2025年11月-2026年3月(暂定) 。
2.3 交货地点:绕城高速管廊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部。
2.4 物资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近五年相关合作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
(5)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5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周期为按月支付,采购人每个周期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中期计量的85%给予支付(本月计量上月供货量,下月支付)。如报价方供货进度、质量未按计划实施且当月实际进度低于原进度计划时,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直至在后续达到计划要求。当采购人累计付款比例达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
每个支付周期内,采购人向报价方支付的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按本合同扣除采购人代扣代缴的政府规费;按本合同扣除应由报价方分摊的费用;扣除报价方领用(或租用)采购人物资设备款(或台班费)(如有);其他应扣款项:如扣罚款、违约金等。
付款条件:①中期计量单及付款申请,需要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及报价方盖章原件。②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单。③采购人代付报价方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方盖章确认)、采购人对报价方过程处罚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方盖章确认)。③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承包人(采购人)支付进度款或临时支付进度款,不表明承包人(采购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报价方的供货量。
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需要报价方提供:①报价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结算申请单原件(申请单上需要采购人项目经理部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②采购人代付报价方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方盖章确认)、采购人对报价方过程处罚确认单(如有,需要报价方盖章确认)。③增值税13%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资料必须原件全部齐全后,报价方提交的上述资料有任意一项缺失,即便有项目经理部盖章或签字,采购人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供货完成后需要中标人向招标方提出最终结算申请,待招标方审计部门最终结算审定完成并收到中标人发票后2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云票支付,云票提前兑现的贴息费用由报价方承担。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报价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后向报价方支付合同价款。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3 %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街道沿江东路******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00
举报电话:0574-******
举报邮箱:******
12.其他
/ 。
13.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11号
邮编:315200___ 联系人:卢俊峰
电话:0574-******
邮箱:******
招标文件澄清联系人:王政涵
电话:******
2025年11月15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办公家具 设备物资说明:家具 数量:1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