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1.项目编号:TC250V084
******医院2024年第二批自有资金设备购置项目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项目预算:406.85万元;最高限价:406.85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质保期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1-1 |
双通道脊柱内镜手术系统 |
1 |
75.5 |
否 |
主机7年/钻5年 |
输出功率:额定功率≥330W,最大功率≥400W; |
1-2 |
微型医用电动锯钻 |
1 |
52.8 |
否 |
主机7年/钻5年 |
||
2 |
2-1 |
超声骨密度仪 |
1 |
13 |
否 |
3年 |
声速测量误差:≤±50m/s; |
2-2 |
动脉硬化检测装置 |
1 |
13.5 |
否 |
3年 |
||
2-3 |
电动子宫切除器 |
1 |
5.95 |
否 |
6年 |
||
2-4 |
光学电子一体阴道镜系统 |
1 |
29 |
否 |
3年 |
||
2-5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3 |
36.75 |
否 |
6年 |
||
3 |
3-1 |
输尿管肾镜(超细) |
1 |
8 |
否 |
5年 |
工作长度:430mm; |
4 |
4-1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1 |
20 |
否 |
8年 |
通频带:不窄于 20Hz~520Hz; |
5 |
5-1 |
二氧化碳细胞培养箱 |
1 |
3.8 |
否 |
6年 |
90°C高温灭菌; |
6 |
6-1 |
全电动心肺复苏机 |
2 |
26 |
否 |
3年 |
IP等级:≥IP33; |
7 |
7-1 |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 |
28 |
否 |
5年 |
治疗手柄能流密度≥1.7mJ/mm2; |
7-2 |
彩色多普勒诊断系统 |
1 |
57.9 |
否 |
6年 |
||
8 |
8-1 |
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仪 |
2 |
7.6 |
否 |
5年 |
有开路报警功能,过电保护功能; |
8-2 |
言语康复评估和训练系统 |
1 |
12.7 |
否 |
5年 |
||
8-3 |
短波治疗仪 |
1 |
8 |
否 |
5年 |
||
9 |
9-1 |
全自动血栓弹力图仪 |
1 |
3.5 |
否 |
8年 |
质控:可上机自动化质控; |
9-2 |
无创血流动力检测系统 |
1 |
4.85 |
否 |
5年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到货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1.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8)其他注意事项:
①不按照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②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③若供应商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负责。
④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3.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选项标记的说明: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永泰北街九号院
联系方式:******-8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建伟、曹武宁
电 话:010-******
电子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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